寧夏自治區(qū)高速公路電子監(jiān)控系統(tǒng)啟用。該區(qū)已建成44套視頻監(jiān)控系統(tǒng)和18套固定測速抓拍系統(tǒng),能覆蓋寧夏高速公路全境。這樣,在高速公路上的違法違章行為,就能得到及時發(fā)現(xiàn)。
高速公路歷來被司機們視為特區(qū),原因是超載超速很少有人管。寧夏境內大多高速公路的行車道,都被超載車碾軋得不成樣子。后來,超載車不準上高速,但其他違法行為照樣存在。本來,小轎車最高限速是120公里,可許多小轎車時速往往達到140公里—160公里。至于違章停車,更是比比皆是。有停車方便的,有停車歇腿腳的,還有停車去田地里買西瓜的?,F(xiàn)在,給高速公路裝上各式各樣的監(jiān)控設備,等于給烈馬拴上了嚼龍頭,高速公路將告別違章特區(qū)的歷史。
但是,需要提醒的是,安裝了設備,并不必然地減少高速公路違法行為。公眾還有另外一層擔心——不能讓這些設備演變成罰款的工具。
公眾的這種擔心并非毫無必要。城市道路安裝有各式各樣的監(jiān)控設備,司機違章也被準確記錄在案??墒?,許多地方的交警除了坐等司機上門交錢外,別無高招,好像那些監(jiān)控設備不是處理違章的工具,僅僅是罰款的工具。2005年,北京司機杜寶良在同一地點違章105次,被罰上萬元。另一個司機田華違章87次,被罰近2萬元。上周,銀川也曝出兩司機闖了19次紅燈,交警居然沒吊扣駕照。而據(jù)8月18日的《新消息報》報道,西吉一摩的司機兩月闖了99次紅燈之后,才被交警抓住。
所有人都明白一個淺顯的道理,交警執(zhí)法是為了糾正違法行為而不是罰款。糾正得越及時,司機受到的教育越多,違法行為就會越來越少。如果光罰款不糾正,甚至連必要的提醒義務都不履行,眼睜睜看著司機“一條道走到黑”,高科技設備往往淪為罰款的工具,失去了存在的本來意義。
公共財政花錢購買高科技監(jiān)控設備的本意,是為了執(zhí)法的科學性與取證的準確性,根本目的是為了使違法行為得到及時糾正,并通過這種糾正逐漸減少違法行為。只有切實做到這一點,安裝設備才不浪費納稅人的錢,交通管理才有必要,公眾才對交警部門的執(zhí)法心服口服。